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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帮帮为您解答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了怎么办

企帮帮 7978 2018-06-07

  经常会有客户咨询:申请一件注册商标大概需要多长时间?我们通常会答复: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大概会在12个月内获准注册,取得商标注册证。客户会大为惊讶,觉得不可思议,申请一件商标需要这么长的时间?这都是比较理想的状态,实际上有相当一部分的商标会因为种种原因,被商标局驳回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就找企帮帮注册商标-代理商标注册-知识产权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两种情形

  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通常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全部驳回,一种是部分驳回。

  1.全部驳回

  全部驳回指的是商标局依法对商标注册申请中的所有商品或服务作出不予核准注册的行为。

  2.部分驳回

  部分驳回指的是商标局依法对商标注册申请中的部分商品或服务作出不予核准注册,而对另一部分商品或服务准予注册的行为。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对于驳回或部分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会向申请人下发《商标驳回通知书》或《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商标被驳回的时间、理由、法律依据、具体项目等。

  商标注册-就找企帮帮注册商标-代理商标注册-知识产权商标注册被驳回后的应对措施

 

  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后,法律提供了救济途径。如果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的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驳回复审申请。如果申请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仍然不服,可以在收到商评委决定通知后的30天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在收到商标局的驳回通知后,需要认真考虑是接受商标驳回决定还是积极提起复审申请。

  1.全面理解商标驳回通知书的内容

  申请人在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后,应当仔细阅读通知书的内容,确认申请商标被驳回的类型和具体理由。驳回理由通常分为绝对理由和相对理由。

  (1)商标驳回的绝对理由

  商标法第10条:禁用禁注标志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法第11条:商标缺乏显著性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不具有内在显著性)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获得显著性)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经过使用,便于公众识别的,商标审查人员在初审时无法了解到,需要通过申请驳回复审,递交商标使用证据,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据事实材料依法做出决定。

  商标法12条:三维标志

  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商标法第13条: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复制、摹仿、翻译他人已在中国申请注册或未在中国申请注册保护的驰名商标,容易给他人造成误认,不便于识别的。

  (2)商标驳回的相对理由

 

  商标法第30条:在先冲突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2.分析商标驳回决定的驳回理由

 

  在商标审查过程中,商标局的审查员会依据客观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但是因客观条件所限制,商标审查人员的审查行为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不同的审查员对商标的相同近似程度的审查存在较大的差异。商标审查员对申请商标的历史、实际使用情况、广告推广情况等信息无法从商标申请文件中获知,对于某些商标的驳回或者部分驳回即使满足法律规定,但并非没有改变的可能。

  对于相对理由的驳回,申请人应当认真分析引证商标的信息,例如引证商标的商标图样、指定商品或服务的内容、注册人主体信息状态、有无商标性使用的实际情况,通过比对分析,认为存在通过驳回复审程序获得商标注册支持可能的商标,可以积极提出复审申请。

  3.积极提供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

 

  商标的生命在于使用,申请人在启动驳回复审程序后,应当积极提交商标使用的证据,证明商标的显著特征,争取获得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支持。例如在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判定上,商标局在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中,仅从商标的构成要素音、形、义上进行判定,而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裁定中除了考虑商标的构成要素,还会考虑商标的知名度、实际使用情况、市场占有量、商标的历史等因素,这就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关的商标使用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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