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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乔丹状告美国乔丹 注册商标之战何时息
企帮帮 7476 2018-06-25
2018年,中国乔丹和美国乔丹依旧没打算和解。
3月8日,双方关于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开庭审理。
不过,这次和你想得可能不太一样,这次是中国乔丹告了美国乔丹。
中国乔丹所属的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了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耐克商业(中国)有限公司。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索赔30万元。
在很多人看来,区区30万元的赔偿金对于上述两个品牌来说,简直是小case,双方争得就是“一口气”!换句话说,就是“谁也别想动我的知识产权!”
那么,中国乔丹状告对方的理由是什么呢?很简单,一句话概括就是,耐克旗下的美国乔丹(Air Jordan)使用“乔丹”相关标识等关键词进行百度推广,中国乔丹认为这么做侵权了!这些关键词包括乔丹官网、乔丹篮球鞋、乔丹服装等。
“耐克体育”和“耐克商业”并不认可“侵权说”。他们的意思是,这些只是后台关键词而已。
企帮帮小编了解到,本案并未当场宣判。一个是中国的民族品牌,一个是美国篮球明星乔丹个人商标品牌,你支持谁呢?
此事一出,企帮帮小编倒是发现网友们的评论出现了几乎“一边倒”的局面。“这还倒打一耙了?”“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无理由站Air Jordan了!”
其实这并不是第一次中国乔丹主动告美国乔丹。
去年,双方的纷争源于美国篮球明星乔丹授权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向天津市体育局、第十三届全运会组委会发出的一份律师函。
中国乔丹认为该律师函中故意误导使他人认为公司商标已全部被判决撤销,对最高法商标判决进行了错误的描述,对中国乔丹有恶意诽谤之嫌,损害了中国乔丹体育公司商誉,企图使天津市体育局和全运会组委会终止双方合作。但律师函遂要求赔礼道歉,赔偿110万元。
这里的“最高法商标判决”指的是2016年年底的著名事件。当时,舆论铺天盖地的导向均是“中国乔丹完败,美国乔丹赢了”之类的。
让我们回顾一下当年最高法的判定。最高法认为,“乔丹”商标注册损害了迈克尔·乔丹对“乔丹”享有的在先姓名权,违反商标法规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裁定。同时,法院认定涉及拼音“QIAODAN”、“qiaodan”的案件,因迈克尔·乔丹对拼音不享有姓名权,故驳回迈克尔·乔丹的申请。
事实上,最高法被判应予撤销的“乔丹”商标并不在乔丹公司的主营业务内,属于“防御性商标”,比如游泳衣、装饰品、啤酒饮料等类别。
在企帮帮小编看来,中国乔丹是知名民族体育品牌,自2000年创立以来,已经拥有上亿用户。商标局官网可以检索到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共拥有542件商标 ,其中92件与“乔丹”有关,52件与“qiaodan”有关。不能成功注册商标的已经被宣告无效,继续有效的就是合法商标。
大家在看待中国乔丹和美国乔丹侵权纠纷方面,应该就事论事。不要一味宣泄“你以为的真理”。